祁阳法院:八旬老人急需医疗费 法院先予执行解民忧
2022-10-12 09:44:3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祁阳市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李强 | 作者:通讯员 吴波         

敬老爱老是中华传统美德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,并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。近日,祁阳市法院执行局快速有力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。

申请人王某秀今年已有85岁高龄,年迈体弱,于今年9月份突发疾病住院治疗。因王某秀无经济来源,无力负担高额医疗费用,三个儿子对其医疗费用的负担产生矛盾,王某秀不得已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。诉讼中,申请人的大儿子唐某拒付赡养费,祁阳市法院于2022年9月21日对唐某作出先予执行医疗费、护理费5000元的民事裁定书。      

2022年9月26日,王某秀向祁阳市法院执行局申请对唐某强制执行医疗费、护理费5000元。9月27日,执行局立案受理后,执行工作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文书,同时依法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唐某在金融机构的存款5000元,依职权迅速扣划相应款项及时发放给申请人王某秀,解决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。

该案执行从通知、冻结、扣划、交付标的款均在一日内火速完成,体现祁阳市法院针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坚决、迅速执行的态度。下一步,祁阳市法院将继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既要雷霆出击,又兼顾温情执行,进一步加大对老人、妇女、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力度。

责编:李强

来源:祁阳市融媒体中心

  下载APP